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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季节性经营的旅馆是否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刑辩指南

论述季节性经营的旅馆是否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刑辩指南

 

季节性经营的旅馆是否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2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3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旅店常见违规行为及处罚1、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释义: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是指有关组织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审查准许,在不具备法定资质的情况下就私自开办旅馆的行为。处罚及依据: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行政法规?1987年11月10日起施行)第4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2、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释义: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是指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行为。处罚及依据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处罚及依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旅馆业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为许可证》。3、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品释义: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品,是指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处罚及依据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处罚及依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旅馆业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为许可证证》。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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