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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刑辩指南上海知名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谈谈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刑辩指南上海知名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其他人实施自杀行为的,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中的第四条划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以下划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的,正法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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